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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县:“乡案县审”全面提升基层办案质量

来源:陇南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5-10 07:30 分享

针对基层执纪审查力量不足、案件质量不高等情况,甘肃陇南市康县纪委监委在全县21个乡镇全面推行“乡案县审”工作机制,以统一的案件执纪尺度和标准,持续提升基层执纪审查水平和质量。 

该县坚持“两级审理、集体审议、分级处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及时制定出台《乡案县审工作具体实施意见》,严格规范“乡案县审”送审程序,将乡镇案件审查情况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行奖惩制度,把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实行错案追究制度,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此外,康县在案件审理工作中,康县从案件审核事实材料、案件程序、定性量纪、审理文书格式和归档立卷等四个方面进行审核把关、跟踪指导,以集中培训、以案代训的方式做到“一案一讲解、一案一培训”,让乡镇纪检干部在“乡案县审”中增长专业知识,丰富工作经验,有效突破基层纪委办案的工作瓶颈,使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供稿 张涛涛 编辑 呼双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