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制度建设更加完善
驻省科技厅纪检组:以制度立规矩管作风严监督
驻省科技厅纪检组坚持以制度立规矩,督促5家综合监督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科技创新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先后制定完善了《甘肃省科技计划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知识产权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文件,从制度层面加强和完善科技项目监管机制,规范内部管控和外部监督。5年来,全省科技发展总体水平达到西部平均水平以上,科技综合进步水平指数达到49.51%,在全国的排位由“十一五”末的第22位上升到第18位,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42.5%上升至50.3%。
与此同时,驻省科技厅纪检组在深入调研、先期试行并广泛征集综合监督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建立了6项工作机制,制定了3项综合派驻监督工作制度以及10项内部管理规定,努力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推进内部管理和纪律作风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努力做到与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纪检机构)形成监督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庆阳:织密制度“笼子” 筑牢廉政“堤坝”
省十二次党代会以来,庆阳市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从严查纠“四风”、严厉惩治腐败的同时,突出问题导向,深入查找深层次的原因,着力破解制度层面的缺陷和漏洞,累计建立健全廉政制度27项,进一步织密出制度“笼子”,筑牢廉政“堤坝”,推进了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围绕解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制定出台了《中共庆阳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庆阳市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办法》等制度,组织开展了落实“两个责任”课题研究,形成了更加科学的工作机制,促进了“两个责任”全面落实。
围绕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方法单一、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建立推行了领导干部“三述”制度、新任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考试制度、警示教育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党规党纪教育,增强了廉洁自律意识。
围绕解决党员干部纪律作风松驰、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市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严明党员干部纪律作风的暂行规定》《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关于精简全市性会议文件的规定》《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规定》和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等制度,有力推进了作风建设实现常态化、长效化。
围绕解决市纪委机关监督执纪不规范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市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细则》《市纪委问题线索研判会议制度》《市纪委函询党员干部工作规则》《市纪委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处置工作规则》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市纪委机关监督执纪工作程序、流程,提高了监督执纪工作质量和水平。
陇南:扎紧织密制度“笼子” 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制度的笼子扎得紧不紧、牢不牢,不仅要看是否完善健全,还要看是否执行到位。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陇南市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健全制度机制,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推进“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近年来,陇南市委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有关精神,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663”工作机制,即抓压力传导、纪律审查、巡察监督、问题整改、建章立制、责任追究等“六项措施”,加快推进纪委监督执纪方式、纪律审查领导机制、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派驻机构派驻方式、巡察工作方式、纪检工作成效评价机制等“六项改革”,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班子要向上级党委(党组)和纪委做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班子成员要向党委(党组)做个人履责报告、纪委(纪检组)要向上级纪委(纪检组)做落实监督责任报告的“三报告”制度,引导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自觉向党中央看齐,从严落实“两个责任”。
为推动“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陇南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约谈提醒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督查实施细则(试行)》等4项制度,并通过开展专题辅导、巡回宣讲、举办培训班、印发学习手册等方式,对县乡党委、纪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有效推动了基层党委、纪委自觉做到明责知责、履责尽责。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陇南市还健全完善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县(区)纪委、市纪委派驻机构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督查指导,及时掌握了解工作进度,持续跟踪问效,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严格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
(供稿 郭茜 陈鹏辉 王铭 编辑 杨霞)
努力搜索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