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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登:初核问题线索106件处分38人

来源:兰州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6-10-26 07:30 分享

今年以来,永登县进一步规范完善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的管理,切实增强线索处置的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水平。截止目前,共受理信访举报件182件,初核问题线索10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8人、组织处理 26人。     

突出“广”,拓展信访渠道。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和县纪委派出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司法、审计和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交流和联系沟通,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及时移送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线索。积极受理社会群众举报,开通举报热线,设立举报箱,方便快捷受理投诉举报。进村入户了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案源储备。

集中“深”,全面“会诊”线索。定期召开县纪委常委会,逐件逐人深入分析问题线索,全面“把脉会诊”,评估研判线索价值,确定处置方式、处置时限和承办科室。按照线索来源、领导批示、反映人、被反映人、案件摘要、信访室收件日期、承办室收件日期、处置方式、处置时间、核查人、处理情况、上报情况等内容进行规范登记,建立台账。

狠抓“细”,划分标准处置。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分类处置问题线索,防止线索失控、失管和案源流失。对匿名举报、核实较为困难但线索又较为重要的,则予以暂存;对线索中反映的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小问题,通过谈话函询方式进行处置,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对经初核后基本确定涉嫌违纪的,启动“拟立案”程序。

重在“严”,全程跟踪督办。建立健全跟踪督办反馈工作机制,督办人与承办人适时沟通工作进展,采取电话督办、书面督办、现场督办等方式沟通工作进展情况。每月按时收集《问题线索处置呈批表》《立案决定书》和《案件移送审理登记表》,随时掌握案件来源、去向和进展情况。承办单位建立台账,记录承办流程,确保全程跟踪,及时督办。

(供稿 张敏 编辑 杨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