宕昌:将约谈提醒延伸到乡镇一级
来源:陇南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6-10-18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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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宕昌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宕昌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约谈提醒实施办法》,将约谈提醒工作延伸到了乡(镇)一级。
《实施办法》除了对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政府县长、县政协主席、县纪委书记和其他县级领导的约谈对象做出明确规定之外,还将约谈提醒的监督触角进一步延伸到乡(镇),对乡(镇)一级的约谈对象进行了明确规定。
《实施办法》规定,乡(镇)党委书记主要与乡(镇)党委委员,各行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约谈;乡(镇)长主要与副乡(镇)长,各村(居)委会主任,乡(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乡(镇)其他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主要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联系村(社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乡(镇)纪委书记主要与各行政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进行约谈,也可受乡(镇)党委书记委托与相关行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进行约谈。
(供稿 杨晓春 编辑 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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