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扶贫办纪检组:严纠“四风”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紧盯中秋国庆节点持续发力加压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生根的通知要求,9月13日,省纪委派驻省扶贫办纪检组发出通知,对省扶贫办机关各处(室)、各下属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进行安排部署,确保“两节”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落实中秋国庆节日期间作风纪律有关要求,以印发通知、召开会议、短信提醒信等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出廉洁过节信号,及早提醒全办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纪律,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提高干部抵制“四风”的自觉,切实增强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把抓好“两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旗帜鲜明、敢抓敢管、自觉承担起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等职责。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责任,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示范引导党员干部廉洁过节。同时,驻省扶贫办纪检组要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着力发现公款吃喝、公款购买购物卡、公款购送礼品等问题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始终保持作风建设的高压态势。中秋、国庆期间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的,不论职务高低,一律点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震慑。同时,设立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供稿 刘海霞 编辑 马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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