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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

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

来源:甘肃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6-07-20 18:13 分享

7月20日下午,省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晓兰主持会议并讲话。(王彬 摄)

省纪委常委扩大会议现场。(王彬 摄)

省纪委常委扩大会议现场。(王彬 摄)

 

7月20日下午,省纪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传达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学习贯彻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晓兰主持会议并讲话。

张晓兰指出,要深刻理解《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问责条例》以党章为根本遵循,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着力解决一些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问责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问责的制度笼子,必将有力发挥震慑警示效应、推动层层传导压力,必将有力增强各级党的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必将有力增强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必将在全党形成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常态。

张晓兰指出,要准确把握《问责条例》的主要特点。《问责条例》的印发施行,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对谁来问责、对谁问责、什么情形要问责、如何问责等具体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体现了四个特点:覆盖各级党组织,瞄准“关键少数”;明确了六种问责情形,体现纪法分开;区分七种问责方式,可以合并使用;明确了执行要求,实行终身问责。

张晓兰要求,要切实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同学习贯彻《党章》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结合起来,同学习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网站刊发的系列评论和有关文章结合起来,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做到融会贯通、学以致用,为全面落实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奠定坚实的基础。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用担当的行动将强化问责运用到“四种形态”中去,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努力做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先锋;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自我要求、自我监督,增强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干事、兢兢业业为党工作,不辜负党和人民重托。要制定实施办法,细化实化具体规定。开展各层级、各方面的调研,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的实际,把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把需要问责情形的典型表现归纳清楚,逐条把《问责条例》规定的予以问责的6种情形细化具体化,把问责的程序进一步实化规范化,努力使我省制定的问责条例实施办法更具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要严格执纪问责,持续形成有力震慑。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敢于较真碰硬,对监督执纪问责中发现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问题,严格依照《问责条例》追究责任,并对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同时,积极探索实践“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责任落实方面存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或减少党员领导干部因履职不力受到责任追究,体现组织的严管厚爱。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组织策划主题宣传活动,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通过举办廉政大讲堂、纪检监察干部讲坛等形式,就《问责条例》修订的背景、重大意义及主要内容进行辅导。

委厅局班子成员、正地级纪检监察专员、各厅部室负责人、各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副地级纪检监察专员参加会议。(本网报道组  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