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八个严禁”严明巡察工作纪律
来源:白银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6-07-11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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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明巡察纪律,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人员行为,推动巡察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近日,白银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八个严禁”,为巡察工作保驾护航。
这“八个严禁”是:严禁巡察人员独断专行、自行其是,工作中超越权限,不经集体研究擅自做出重大决定或其它影响巡察公正的行为;严禁泄露问题线索、巡察结果等巡察工作秘密,或让被巡察单位工作人员复印票据、凭证、记录等可能泄密的行为;严禁利用巡察工作便利牟取私利或者为请托人牟取不正当利益,或指派被巡察单位人员办理本人私事或与巡察工作无关的事宜;严禁在巡察期间与被巡察单位人员进行非工作需要的交往活动,或参与运动、休闲、娱乐等可能影响巡察公正的相关活动;严禁接受被巡察单位宴请、礼金、礼品、消费卡、有价证券等;严禁居高临下、盛气凌人、态度蛮横、颐指气使、口大气粗等有损巡察工作人员形象的行为;严禁在被巡察单位报销费用,超标准使用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等铺张浪费行为,或提出与巡察无关的无理要求;严禁将通过巡察工作发现的问题,并入自查自纠问题台账进行消化处理等违反规定行为。
(供稿 闫才起 编辑 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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