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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重申纪律 风清气正过“两节”

来源:天水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5-09-23 08:44 分享

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天水市委发文明确“十一个严禁”,要求各级党委(党组)靠实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履行监督责任,充分认清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折不扣地执行作风纪律要求,确保“两节”风清气正。

“十一个严禁”即严禁收受节礼;严禁用公款购买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在培训中心搞奢靡享乐;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企业。

市纪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中秋、国庆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提前做出部署,在防止用公款送节礼等具体问题上,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抓,务必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既要严于律己,从自身做起,模范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切实负起领导责任。要坚持提醒在先,注重抓早抓小,作好“事前预防”。

市纪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履行好执纪监督问责职能。注重发挥好媒体监督、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在新闻媒体、相关网站公布举报热线,受理“两节”期间“四风”问题监督投诉举报,接受广大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以及电话、网络、“随手拍”等渠道,反映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对“四风”问题的新形式、新表现,特别是穿“隐身衣”、进“青纱帐”的问题,开展跟踪调查,以严厉的措施整治“四风”顽疾。要坚持“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依据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据悉,天水市纪委已组织16个明察暗访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监督检查,并将对典型案件进行曝光,形成有力震慑,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