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勤县:“十二严禁”营造”两节”风清气正
近日,民勤县纪委下发《关于中秋国庆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要求中秋、国庆期间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切实营造廉洁过节氛围。
《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加强“两节”期间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严防“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牢牢放在心上、紧紧抓在手上。要对“两节”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委“双十条”精神和狠抓纪律作风工作提前作出部署,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落实,特别是针对防止用公款购买和赠送月饼节礼等具体问题,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摒弃侥幸心理,杜绝任何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通知》强调,各乡镇、部门、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中纪委关于坚决刹住“两节”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要求,坚决做到“十二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规组织或参与“酒局”、“牌局”;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纪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各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加大督查和问责力度。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决心,组织明察暗访,重拳出击,不设“特区”、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惩治“转入地下”、“花样翻新”、“隐身变形”等“四风”顽疾,决不搞“情有可原”、“下不为例”、“法不责众”。要坚持“一案双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既要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对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严肃追责。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查纠“四风”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治“节日腐败”。
(编辑 秦萍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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