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通过典型案例宣传教育 养成党员干部风险意识
9月11日,省教育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中央纪委和9月10日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对贯彻落实有关工作作出部署。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嘉毅主持会议。会上,驻厅纪检组长、省高校纪工委书记张晶通报了中央纪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的通报》。
王嘉毅要求,省教育厅要认真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委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落实。一要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厅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王岐山同志有关指示要求和省委会议精神,深入实施省委“3783”主体责任体系;驻厅纪检监察机构在履行好自身监督职责的同时,要强化压力传导,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级一级落实到基层。在选人用人等关键环节,人事、纪检部门要本着对党、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严格把关、严格审查。二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按照“抓细、抓小、抓早”的要求,本着对组织和干部负责的态度,发现苗头问题立即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从源头和早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使党员干部从细微处严格约束自己,远离纪律红线。三要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培养。要实行关口前移,通过政策法规和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养成党员干部的风险意识,确保党员干部“不敢、不想、不能”腐败。四要讲纪律、讲规矩。要树立规矩意识,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五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厅领导干部要带头履行好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决不能当“甩手掌柜”。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王嘉毅强调,中秋、国庆佳节即将到来,全厅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双十条”规定,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
(供稿 许力斌 编辑 秦萍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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