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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纵深推进责任落实

武威市扎实开展巡察工作

来源:武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5-09-15 08:40 分享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县(区)部门和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监督,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根据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委会议精神和省纪委安排部署,武威市委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部署,开展巡察工作,切实发挥监督利剑作用,进一步推进主体责任落实。在巡察工作准备阶段和第一轮试点巡察中,市委书记火荣贵多次听取工作情况汇报,重要问题亲自部署、推动巡察工作。8月28日市委三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上,提出把试点经验向全市推开,做到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

市委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为组长,市委组织部部长为副组长,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审计局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监督。在市纪委设立 市委巡察办,主任由市纪委常委兼任,承担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通过多渠道、多角度、多方面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切实掌握实情,着力在巡察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方式上下功夫,结合乡镇、市县(区)直部门实际,起草了《中共武威市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多次进行了讨论修改,并征求了市委各常委,市人大主席、政协主席,各县(区)委、纪委,市纪委委局领导、各室(部)的意见,认真修改完善。并选择了二个乡镇和一个区直部门开展第一轮试点巡察,对《实施办法(试行)》进行检验,根据试点巡察实践,对《实施办法》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待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下发。

巡察工作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在巡察对象上,重点监督市、县(区)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同时延伸到下属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负责人。通过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谈话、走访群众、查阅资料、受理举报、抽查核实、列席会议等方式,着力发现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双十条”规定精神,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问题;严格对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查找薄弱环节特别是制度漏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7月27日,市委巡察办从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择优选配巡察组工作成员,组成3个巡察组,确定第一轮对凉州区武南镇、古浪县大靖镇,凉州区交通局进行进驻巡察。在进驻巡察前,三个巡察组分别向市纪委有关室以及各县区组织、审计、信访、司法等部门收集有关资料,了解被巡查乡镇在作风建设、信访举报、行政复议诉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梳理,增强巡查监督的针对性。在试点巡察工作中,各巡察组严格遵循《实施办法》,对每一种巡察方式和方法,各巡察组既作为既定程序必须履行,又因地制宜,因情施策,根据被监督对象和岗位的特点,自主灵活采取其他有效方式开展工作。在为期15天的驻点巡察期间, 3个巡察组共发出党风廉政建设测评表、调查问卷405份,设置举报箱6个,开通举报电话3部、网络举报邮箱3个,张贴巡察公告500余份,召开不同层面的座谈会8场次,开展个别谈话277人次,深入走访企业5户、下属单位10个, 23个村组268户群众 ,调阅资料500多份,接待来访群众81批206人次,收到各类举报79件,并对市、区纪委、组织、信访、审计等部门反馈的意见进行了梳理,对一些线索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3个巡察组共发现和受理各类问题112件,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6件镇村干部庸懒散慢、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经请示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向被巡察单位提出处理建议,边巡边纠,立行立改。

巡察工作结束后,巡察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谈话记录的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相互印证和对照,字斟句酌,反复修正,形成巡察报告。各巡察组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后,根据领导小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之后向市委“五人小组”汇报。3个巡察组的报告汇总整理出涉及土地流转、征地款分配、低保评审等方面的问题87件,提出移交县区纪委和相关部门阅处建议;对涉及党员干部违反财经纪律、惠农资金落实、拉票贿选、以权谋私等方面的19件问题线索,提出分别移交市县区纪委审查的建议。对被巡察单位存在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纪委(纪检组)落实“三转”不彻底,规章制度未严格落实、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个别干部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整改要求,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分层次进行反馈,并督促被巡察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自签收反馈意见之日起两个月内,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送领导班子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抓落实情况报告。

近期,武威市委正在积极筹备第二轮巡察,选派6个组,全面展开巡察,实现巡察工作常态化,强化监督、利剑高悬,真正让干坏事的人就此收手,让想干坏事的人不敢伸手,推动形成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编辑 马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