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旅游局:重要节点抓责任、树正气纠“四风”
近日,省旅游局下发《关于加强2015年中秋、国庆“双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要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狠刹公款吃喝、旅游、送节礼等不正之风,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通知要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节前要进行一次廉政教育专题学习,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四风”、“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重要讲话精神,重温《党章》,把守纪律、讲规矩作为对党忠诚的重要检验,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意识,约束言行、清白做人、勤勉工作,用行动践行各项纪律要求。
通知强调,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规定,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节礼、有价证券和各种支付凭证;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向服务单位(对象)借用车辆;严禁公款宴请、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节礼等行为;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公款购买购物卡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补贴、奖金、福利;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
通知要求,局机关各处室、事业单位负责人要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为契机,秉承“严管厚爱”的理念,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同时,要强化“一岗双责”、“一案双查”意识。局监察室对“双节”期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要快查严处,一经发现,将依规、依纪从严处理。
(供稿 贵勇 编辑 秦萍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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