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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亭县:四举措推进主体责任落实

来源:平凉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5-09-10 08:46 分享

今年以来,华亭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的总体要求和“3783”责任体系,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明晰责任、强化措施、严肃追责,努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落实。

——深化思想认识,全面明确责任。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使命,紧紧围绕落实主体责任的核心要义,通过召开县委全委(扩大)会、中心组学习会、县委县政府联席会,采取专题培训、理论宣讲、研讨交流等方式,组织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使全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充分认识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一项重大的政治责任、分内责任、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县委常委会围绕“3783”责任体系,全面推行“一体两翼八责五图”的主体责任推进模式,进一步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总体目标、基本职责、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

——逐级分解任务,主动承担责任。今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先后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7次,专题听取县委分管领导和各级党委(党组)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汇报2次,修订完善民主集中制、党务政务公开等制度17项。严格推行“三书承诺”“三表记录”“三单签字”工作制度,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实行动态记录、全程跟踪、备案待查,确保了主体责任履职有依、问责有据。县委各常委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根据工作分工,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始终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就延伸到哪里。目前,县委各常委人均听取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2次,开展专题调研2次,向县委专题报告1次,并与包抓乡镇、分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谈心谈话。

——围绕工作重点,认真履行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狠抓主体责任落实。一是严格选人用人。认真遵守党的组织纪律,研究制定了《科级干部提名办法》和《科级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办法》,严把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人选酝酿、讨论决定“四个关口”,做到了对乡镇、县直部门推荐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上会,探索建立了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选人用人机制。二是强化纠风治乱。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改工作,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依托效能风暴行动和先锋引领行动,扎实开展“庸懒散”专项整治,定期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今年以来,共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4起,问责处理干部7人。三是规范权力运行。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和个人事项报告、诫勉谈话、函询、“三述”、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突出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聚集、信访反映较多的重要岗位、重要行业、重要部门的监督,突出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突出重要节庆日的监督和领导干部岗位变动、职务升迁、子女升学、婚丧嫁娶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初步形成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制约结构。

——强化督查考核,严肃追究责任。研究制定了《华亭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实施细则》,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专项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并将科级领导干部检查考核结果记录于本人廉政档案。按照《华亭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工作办法》,坚持“一案双查”,持续加大责任追究和倒查追究力度。今年以来,共追责党组织主要负责人10人,追责纪委(纪检组)负责人3人。

(供稿 李斌  编辑 秦萍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