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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紧盯重要节点 持续不断纠“四风”

来源: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15-09-10 08:40 分享

8月31日,省教育厅印发《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及开学前后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教育部门和省属各高等学校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决遏制“四风”反弹,营造廉洁过节氛围。

通知要求,全省教育系统要紧盯中秋、国庆、教师节等特殊时间节点,强化正风肃纪,针对“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抓早抓小,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研究部署,强化教育管理,坚持以上率下,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教育系统党员干部要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共同营造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节日环境。

通知指出,要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和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问题的规定》(简称“六条禁令”)的执行情况纳入秋季开学检查的重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有偿补课等专项治理,对违规违纪的及时严肃查处。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属各高等学校要畅通和拓宽举报监督渠道,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让“四风”无处藏身。凡是发生在教育系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由教育纪检监察部门直查直办,一经查实,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同时,坚持“一案双查”,对影响恶劣的案件,还要对相关领导严肃问责;对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快查严处,做到违纪必究、执纪必严,持续释放查纠“四风”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治“节日腐败”。

                      (供稿 许力斌  编辑 秦萍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