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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浪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五项”主体责任

来源:武威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5-09-09 08:46 分享

今年以来,古浪县委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加强统一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抓好“选好用好干部、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做表率”五项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严格坚持标准,选好用好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严格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注重在扶贫攻坚和抓项目、促发展、建和谐的具体实践中识别、考察和选任干部,选拔重要岗位干部推行“两公开、四差额”办法,认真执行干部选任听取纪检、检察、审计、人口、信访等部门意见规定,坚决防止“带病提拔”,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提高。上半年,任免领导干部93人,其中提拔使用19人、调整交流36人、免职19人。抓好超职数干部配备、跑官要官、干部档案造假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消化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18名。
    ——强化正风肃纪,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制定《深化作风建设推动责任落实工作方案》,建立并落实“6机制4督查3追责”措施,推进明察暗访常态化,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下发禁令通知,采取明察暗访、模拟办事、实地抽查等方式,对公款购买节礼、公款大吃大喝等情况进行点穴式暗访,严肃查处并通报了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使用车辆的2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对2名责任人给予了党政纪处分并公开曝光,对存在问题的14个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26份,促进了作风转变。持续推进“效能风暴”行动,将效能建设“五大攻坚战”细化为34项任务,逐项抓好落实,先后3次对各级各部门及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和效能建设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存在干部走读问题的12个单位13名责任人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对不作为慢作为的5名责任人实施了效能问责,对发生食品药品安全等事故的10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狠抓源头防治,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强化主体责任落实。2月份召开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近年来全县查处的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和职务犯罪典型案件,以案说法,警示教育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并摘选2014年以来发生在本县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省内外部分典型警示案例,编印警示教育读本发放党员干部学习。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集中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回头看”,拓展“三早三卡”的适用范围和应用领域,累计发放黄色提醒卡757张、橙色警示卡127张、红色纠错卡23张。严格落实党政正职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行政审批、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等具体事务的规定,规范了领导干部用权行为。
    ——注重职能发挥,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认真落实“两为主”,制定了县纪委常委联系指导基层纪检组织工作制度,着力强化对下级纪委(纪检组)和纪工委的指导和协调;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培养交流使用力度,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工委负责人提名以县纪委为主,研究提出了乡镇纪委书记调整配备的意见;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上半年,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78件,初核违纪线索68件,立案30件,同比增长42.9%,给予党政纪处分49人,同比增长53.1%,组织处理31人,坚持“一案双查”,追究领导责任7人。
    ——坚持以上率下,做好表率引领。县委从常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做起,带头落实主体责任,带头严格廉洁自律。认真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扎实组织学习研讨,认真查纠“不严不实”问题,真正做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双十条”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班子各成员严格执行制度,严格遵守《廉政准则》“8个禁止、52个不准”,严格执行住房、办公用房、职务消费、车辆配备等工作和生活待遇规定。2014年度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中,县委被评定为“好”等次。

(编辑 秦萍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