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严防“变味”节礼 杜绝“四风”反弹
来源:庆阳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5-09-09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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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正宁县纪委下发《关于严禁中秋国庆两节期间违规用公款送节礼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知强调,中秋国庆期间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利用公款旅游、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用公车外出旅游、探亲、访友、操办婚事、送子女上学,严禁借节日之机巧立名目滥发各种实物、津贴补贴、奖金等钱物,严禁借婚丧嫁娶、子女上学之机大操大办、收钱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特别是以赌博形式收受财物,严禁单位之间用公款互相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进行安排部署,加大管理教育力度。县纪委将开展节日期间纠正“四风”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问题突出的,坚决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贯彻不力、在职责范围内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两节”期间,正宁县纪委还专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934-6121614)受理群众监督举报。
(供稿 赵云杰 编辑 秦萍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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