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七项禁令”严纠节日“四风”
来源:省民政厅 发布时间:2015-09-02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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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民政厅制定七项禁令,要求厅系统各单位各部门坚决刹住节日不正之风,坚决遏制节日腐败。切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
禁令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花卉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奢侈铺张浪费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相互拜访等活动;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度假、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驻厅纪检组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开通网络举报、受理来信来访等形式,及时发现、受理和查处违反纪律问题,全面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编辑 马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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