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交叉协作创新纪律审查机制
武山县纪委积极创新纪律审查工作机制,制定了《武山县纪检监察组织交叉协作办案工作办法(试行)》,打破了过去乡镇纪委、部门纪委(纪检组)单兵作战的局面,有效整合和利用了现有队伍力量,取得了良好效果。截至6月份,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立案1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共挽回经济损失9万余元。
划分审查范围。将全县15个乡镇按片区划分成3个协作片区,将县直20个部门纪委(纪检组)组成4个协作组。对涉及反映乡村(社区)干部在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资金发放、征地拆迁补偿、危旧房改造等工作中吃拿卡要、优亲厚友、贪污贿赂的一般性信访举报问题,按交叉审查方式进行办理;对涉及反映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在某一领域、某一行业的信访投诉举报问题,按部门协作审查方式进行办理。
明确职责权限。县纪委成立了交叉协作纪律审查领导小组,由县纪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和分管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任副组长,全面负责纪律审查协调领导工作。协作组组长由联系乡镇的县纪委常委或室主任担任,各协作组在县纪委交叉协作办案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在纪律审查过程中,要求违纪问题发生地的乡镇纪委、部门纪委(纪检组)主要负责配合工作。
强化纪律要求。《办法》明确要求参与审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审查保密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相关规定,严格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办案,严禁为涉案人员说情,篡改隐瞒、销毁证据,歪曲事实,弄虚作假。对在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办案方面出现问题的人或事,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问责。
(编辑 秦萍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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