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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政县出台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

来源:临夏州纪委    发布时间:2015-05-05 09:20 分享

为了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达到“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的目的,近日,和政县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问责办法》明确了9类32种问责情形,明确了对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方式为: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规定了以上问责方式单独使用或合并使用的范围,明确规定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工作在县委统一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分别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根据责任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编辑 马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