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七项举措深入纠正“四风”
4月23日,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召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后,驻省财政厅纪检组立即向厅党组汇报会议精神,并结合实际,迅速研究采取七项措施,落实中央纪委要求和省纪委的安排部署。
一是4月27日前,向各处室单位发出通知,重申各项纪律,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在“五一”“端午节”期间,严守各项纪律,坚决杜绝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粽子节礼等行为。同时,对违反作风纪律的问题,按照“快查快办”的要求,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切实增强执纪监督的实效性、震慑力。
二是组织力量,近期对厅机关干部遵守八项规定精神和纪律作风情况进行一次集中监督检查,严防生、冷、硬、推和吃拿卡要等“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三是对机关发票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重点清查以手撕发票代替机打发票、使用假发票或个人消费开具办公用品发票、购买土特产品、购物卡、礼品卡等,以及利用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的问题,进一步严格机关财务报销制度,强化发票管理。
四是对机关车辆使用和机关食堂公务接待情况进行自查,重点清查有无公车私用、驾驶员私自调用公车和超标准接待、浪费行为,严格机关事务管理。五是结合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六是摘录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全国财政系统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印发全厅各处室单位,教育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从小节做起,严格遵守各项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坚决防止“四风”反弹。
七是严格落实《省财政厅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不断强化群众监督作用。同时,驻厅纪检监察机构进一步加大举报受理和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问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既给当事人以纪律处分,同时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责任追究,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供稿 孙惠农 编辑 马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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