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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厅:抓节点、敲警钟 持之以恒反“四风”

来源: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15-04-30 10:02 分享

从月饼到贺卡,从土特产到节礼,围绕每一个重点节日,省财政厅狠抓“四风”的步伐一直没有放松、放慢。

两节临近,省财政厅党组下发《关于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棕子等节礼的通知》,就节日期间严格遵守各项廉政纪律,文明廉洁过节向全厅干部职工提出7项具体要求。

严禁公款购买赠送粽子、土特产品等节礼;

严禁收受礼金、会员卡、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等;

严禁公车私用或利用职务之便借用其他单位和下级单位车辆用于私人出游、探亲访友等活动;

严禁公款旅游、聚会聚餐,或由其他单位安排到风景名胜区旅游,以及在走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宴请、住宿等;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和用公款进行个人消费;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更不得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开支;

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加强对干部的节前教育和节日期间的监督管理。

同时,省财政厅还制定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开展日常监督,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问题,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组织人员开展巡回检查,严防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加强举报受理和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问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不仅要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还将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严肃追究处室负责人和分管厅领导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批评。

(供稿 杨恒 编辑 马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