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凉市委关于省委第二巡视组
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从2014年8月5日开始,对平凉市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集中巡视,2014年 11月17日向平凉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高度重视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和反馈的意见,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突出重点、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统筹推进,标本兼治、完善制度的原则,严肃认真地进行了集中整改。陈伟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研究部署,亲自谋划指导,督促靠实责任,带头整改落实,推动整改工作扎实有力开展。目前整改工作健康顺利进行,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方面的问题
针对部分领导干部对落实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认识不到位,精力投入不够,工作主动性不强,抓落实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具体表现为市委、县(区)委与部门,部门与下属单位上热下凉、逐级递减的现象。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五位一体”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以上率下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先后10次召开中心组学习会和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话精神,研究制定了《中共平凉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委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23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批示,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市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了“两手抓两促进”。二是强化压力传导。认真落实图表式分解、链条式传导、网格式覆盖、倒逼式追责的要求,明确工作重点,层层传递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先后制定印发了《平凉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中共平凉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细则》,将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28个牵头部门、32个协办单位和21名市级领导同志,逐级签订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逐项狠抓落实。建立“三述”制度,组织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直部门“一把手”向市委全委会述纪述廉述作风。建立约谈制度,市委主要领导分别同县(区)党政“一把手”、纪委书记、组织部长进行集体约谈,市纪委主要负责同志与县(区)纪委书记和55个市直部门纪检组长进行约谈,提出了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分四个层面召开会议,听取市委各常委和市人大、市政协党组及各县(区)委、市直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市委主要负责同志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对全市900多名县处级干部进行了党风廉政知识集中培训,对3批58名拟任县处级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强化了党性观念和主体责任意识。市委各常委分赴联系县(区)和部门,听取情况汇报,面对面传导压力和责任,进一步推动了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的落实。三是强化督查考核。研究制定印发《平凉市2014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检查考核工作方案》,明确考核对象、内容、方式和具体要求,12月中旬,由市委常委带队,分8个组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进行了全面考核,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2.关于落实监督责任方面的问题
针对市、县(区)部门和乡镇纪检组织力量不足,有办案能力不强和案件处理不够及时、责任追究偏宽偏软,处理结果公布不及时的情形;少数乡镇纪检组织“零办案”的记录还没有消除;全市“一案双查”责任倒逼机制的落实尚无案例可陈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三转”要求。调整市纪委机构设置,优化人员配置,使市纪委具备查办案件和执纪监督职能的内设机构增加到7个,执纪监督和查办案件干部编制占到73.7%。各县(区)纪委普遍增设了1到2个纪检监察室,办案人员总数平均增加20%。对2004年以来市纪委牵头或参加的119个议事协调机构进行了两轮清理,取消或退出110个。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分工,全市县(区)、乡镇纪委书记和市、县(区)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按照“全面派驻、重点派出”的思路,制定了《关于对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拟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9个,派驻纪检组(监察室)20个。二是推进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制定了乡镇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重点任务推进计划表,明确了规范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建设标准、时限要求等,督促完善了乡镇纪委工作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规范了办事程序,印发了考核办法,较好地解决了工作力量单薄、工作精力分散、监督效果不佳等问题。三是加强队伍建设。对全市120多名纪检干部进行了执纪执法业务知识考试,组织市县两级纪委130多名干部进行了为期一周的业务培训,先后选派110名纪检干部参加了国家、省上组织的专题培训,选调9名基层纪检干部到市纪委参加为期一年的办案实践锻炼,推动了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四是规范案件办理。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暂存、留存、函询了结五类标准处置案件线索,制定了《交办案件审核报备制度》、《重点案源线索处置报备制度》等11项制度,试行领导包案制、办案责任制和案件查办主办人、协办人制度和“一卡三书”制度,切实规范了案件查办工作。五是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案三查”机制,在对当事人严肃追责的同时,倒查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针对惠民政策落实走样、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环保治污不力、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实不到位、违规占用土地等方面的问题,严肃处理了当事人,并对负有领导责任的7个单位领导班子和53名干部进行了问责。
3.关于通乡通村公路、城镇基础设施和园区建设等工程项目建设方面的问题
针对存在部分手续不齐全、招投标不规范、未批先建和严重超预算的问题以及个别领导干部有插手工程项目建设、打招呼说情,同民营业主过从甚密的现象。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重大项目管理。制定印发了《平凉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市列重大项目由各县(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提出建议计划,送市重大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提出初选计划,报市政府审定公布。凡重大项目,严格执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二是加强大额度资金使用监管。修订完善了《平凉市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大额度资金使用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强化大额度资金监管,由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大额度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加强监察监督、审计监督和工作监督,及时纠正、查处发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了大额度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三是加强权力集中部门监管。全面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成果运用、结果公示、离任事项交接等制度和办法,把权力集中部门和资金、资源密集领域领导干部作为审计监督的重点,密切关注领导干部执行国家政策、科学决策、经济管理、依法行政、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规范了用权行为。四是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监管。建立领导干部不能违规插手建设工程领域市场经济活动的制度防线,制定了《关于对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开展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从严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腐败案件。五是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严格落实“五统一”、“三分离”、“四段式”流程运作管理模式,建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上线运行以来交易建设工程项目1205项,政府采购项目91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40宗。泾川、灵台、崇信、华亭、庄浪、静宁六县成立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交易市场管理制度,确保了交易规范、透明运行。六是加强通乡通村公路、城镇基础设施和园区建设等工程项目管理。制定出台了《平凉市交通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农村公路工作督查制度》、《推进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实施意见》等制度办法,全面加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监管。加强对城镇基础设施、工业园区建设的管理,严格按规划实施项目,杜绝了违规建设。七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管。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制度规定,严禁各级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建设、打招呼说情,坚决遏制个别领导干部与民营业主过从甚密的现象,着力净化了领导干部社交圈和生活圈,规范了其言行举止。
4.关于土地出让、征地拆迁、设备采购方面的问题
针对涉嫌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问题的反映,涉及市级、县级、科级和村干部各个层面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不断规范权力运行。在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推行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等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八项制度,督促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出台了市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爱心谈话提醒制度,先后对33名被反映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了爱心提醒谈话,对2个单位发放信访预警函询类文书。督促发改、财政、住建、国土、交通等相关部门,结合行业特点,健全完善权力清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完善制度62条,堵塞漏洞,最大限度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二是持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突出重点领域、行业、部门单位、岗位和人员,开展清权确权、风险排查、等级评定和制定落实防控措施等工作,新查找风险点6600多个,制定防控措施6100多条,绘制公开流程图1100多个。组织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八项制度》专项检查,切实增强制度执行力。三是建立联合办案机制。整合纪委、检察、审计、公安等部门力量,充分利用办案资源,互通办案信息,加强了对土地出让、征地拆迁等方面的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
5.关于退耕还林、危旧房改造、社会救助、新农村建设等惠农资金落实和移民搬迁、扶贫、土地征用补偿等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
针对涉嫌克扣挤占、贪污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行贿受贿、欺上瞒下、胡作非为、缩水走样的问题,灵台、泾川两县群众在退耕还林方面反映较为突出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各有关部门单位,对涉农补贴、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扶贫、防灾救灾、基础设施建设、涉农贴息贷款方面存在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等9个突出问题,采取乡村自查、部门纠查、重点抽查、交叉互查等方式进行了专项整治。共查处违纪违法问题44个,给予党纪处分61人、政纪处分1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7人。市纪委集中对灵台县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严格执行了责任追究,并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通报。二是责成灵台、泾川2县县委对退耕还林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泾川县纠正解决了23个承包大户违规经营问题,查处通报了太平乡、温泉开发区2件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典型案件。灵台县拨付兑现到户了以前暂缓兑现的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查办了龙门乡、什字镇、梁原乡3起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案件。三是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查找制度机制缺失,着力健全监管机制。修订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强农惠农财政补贴“一册明、一折统”发放管理办法》等10项制度,制定了《平凉市强农惠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绩效评价办法》、《财政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操作规程》等7项制度,出台了 “五到户”和 “六不准”制度,杜绝了惠农政策落实缩水走样问题的发生。四是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督促各乡镇依托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建立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部经济收支、资产、资源统一纳入帐内管理。在全市1470个村全部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共选举产生村监委成员5393名,加强了对村级事务的监督。
6.关于行政审批、司法公正、执法检查等领域的问题
针对涉嫌权力寻租、行贿受贿问题反映较多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下发了《平凉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先后两次对全市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核实,市级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119项,减少41.3%,县(区)取消调整843项,减少39.3%。大力推行“阳光审批”、集中审批,将31个市直部门的183项、县(区)139个部门的689项行政审批事项和管理服务事项纳入各级政务大厅统一办理。加强对保留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从严格行政审批目录管理、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全面推进集中审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审批监督管理五个方面对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管理进行了规范。二是大力压缩自由裁量权的幅度,市级审查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和标准51部1600多项,细化为3000多项,县(区)审查2188项,细化为6097项。通过部门网站,对所有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和实施标准予以公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各级执法部门和单位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以及对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3万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送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审查备案。三是按照《平凉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结合开展第四轮持证执法换证工作,清理行政执法主体533个,确认合法的524个;组织全市5876人参加了第四轮持证执法换证综合法律知识测试,4561人取得了全省统一换发的行政执法证件,促进了执法主体依法履职、执法人员规范执法。四是集中开展“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专项整治活动,督促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2013年以来发生的收费、罚款、摊派行为进行逐项清理,清理收费项目221项,查处涉及“三乱”的违法案件16起。五是围绕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高全民法治意识,教育干部职工依法履职,广大群众遵法守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反对“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方面
1.关于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问题
(1)针对因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导致形象工程、半拉子工程和行政命令、一刀切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突出分类指导,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在年度经济计划指标制定上,充分考虑市情和县(区)实际,科学、合理编制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调整优化考核评价指标设置,对县(区)和部门实行差异化考核,不搞“一刀切”,着力实现有速度、有质量、不留后遗症的发展。二是加强源头治理,严格项目规划论证和审批程序。合理确定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投资,坚决杜绝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实行项目并联审批制,对未取得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评审批、能评审查、稳评评估的项目,不予审批(核准);对重大项目组织专家评议,坚持推行咨询评估制度;对初步设计概算超过可研批复投资额10%及以上的项目,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严格要求项目业主单位重新申报。三是强化项目监管,树立项目良好形象。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管理和监督,对在建项目定期不定期开展现场督查,坚决防止制造假情况、假数字、假典型、假业绩等问题。
(2)针对市、县(区)会议多、文件多、检查评比多等问题仍然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把会议审批统筹关。严格执行“年初部门申报会议计划,‘两办’统一审核,提交有关会议或领导审定”的办会程序,从严控制会议规格、规模和时间,严格落实4、8月无会月制度。去年市、县(区)两级共压缩会议195次,同比下降20.7%,其中,全市性会议下降17.2%,会议费下降55.9%。二是严把文件简报审核关。对各级文件从发文规格、发送范围、印发数量、文件质量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对各类简报进行集中清理、统一审核,有效杜绝了重复发文和不必要的发文。全市共精简文件616份、简报106种,同比分别下降20.9%和52%。大力推行无纸化办公,切实加强电子政务专网建设和运行管理,非涉密文件、简报一律通过政务专网办理,提高了效率,降低了成本。三是全面清理规范评比达标活动。按照严格审批、总量控制、合理设置、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全市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进行了认真清理,科学确定了重点督查、检查、评比事项。全市共清理评比达标项目173项,同比下降48.46%。对全市节会庆典活动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保留节会活动5项,论坛活动1项,展会活动1项。
2.关于享乐主义的问题
针对一些部门工作标准不高,干部得过且过,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项目审批周期过长,干部服务意识不强,只收费、不服务,一些懒政消极情绪有所抬头,精神懈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吃拿卡要”现象时有发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对95个部门单位的机关作风、政风、行风进行了评议,在28个政府重点职能部门召开了质询会,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及企业代表分别对各单位进行了满意度测评,评议结果全部进行了公开。开展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服务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活动,查找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慵懒散漫、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办事效率低等问题1087条,已整改1065条;清理取消收费项目8项,查处收费违法案件14件。二是不断提升机关效能。大力推进效能风暴行动,加强对管人、管钱、管事等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关键岗位的规范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平均办结时限缩短35%以上。简化和规范项目审批程序,对急需办理的审批事项,即来即办;对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均实行限时办结制,符合条件、材料齐备的,自正式受理之日起,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均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核准项目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或向上级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健全完善市县行政服务中心、乡镇和街道一站式服务大厅、村和社区便民服务站点三级服务平台,增强了服务功能,提高了办事效能。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建成了市县两级综合电子监察平台,通过视音频和数据监控方式,对市政府服务中心、6个分中心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秩序和服务效能全方位、全天候监控,促进了公开办事和源头防腐。建成了市政务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市、县重大决策和重要信息,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3.关于奢靡之风的问题
(1)针对铺张浪费之风、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油”、“私车公修”等方面问题仍时有发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出台了《平凉市〈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平凉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实施意见》和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因公临时出国、市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20多件,清查超标准车辆75辆,取消公车购置预算290万元,市级“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3.8%。二是下发了《集中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采取重点抽查、明察暗访、集中检查、信访受理、舆情反映等方式方法,紧盯时间节点,重点对各级公务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公款接待、奢侈浪费、公款休闲娱乐旅游、违规发放奖金和津补贴等问题进行专项督查142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件31批236人(次),有效遏制了铺张浪费之风。
(2)针对干部赌博纵酒、“吃民营大户”时有发生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在平凉党风廉政网开设了“四风”问题举报专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曝光台和“清廉过中秋”监督举报直通车,公开监督举报电话8部、邮箱2个,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监督。8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开通监督举报电话28部,设立举报信箱33个,方便了群众投诉举报。二是下发了《2014年明察暗访行动方案》和《整治党员干部参赌涉赌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各类检查33次,查处党员干部参赌涉赌15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
(3)针对腾退的办公用房后续处置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出台管理办法。根据省上《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全市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实际,出台了《平凉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为加强办公用房权属登记、标准核定、调配使用和审批租用提供了制度依据。目前,正在抓紧制定配套实施细则和工作制度。二是认真核定面积。对办公用房清理资料全面整理,分类装档,对超标面积有争议的单位重新核实,对出租出借的单位认真调查,对急需办公用房的单位上门甄别分类,做到了底子清、情况明。按照1999年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市直单位清理超标办公用房1.06万㎡,已全部腾退。三是制定腾退调配方案。严格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及省、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坚持“统一权属登记、统一标准核定、统一调配使用、统一审批租用”的原则,拟定了《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和整合调配实施方案》,目前正在抓紧开展腾退调配工作。
(4)针对存在借婚丧嫁娶敛财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嫁娶事宜的规定》,明确规定,领导干部操办喜庆事宜应提前15天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说明办理事由、时间、地点、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填写《平凉市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报告表》,并签订廉政承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报市纪委备案,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丧葬事宜在办理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所在党组织报告相应的内容,口头报告的,还需在事后7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二是对领导干部报告婚丧嫁娶事项,对照规定严格审核,目前,已审核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11起,对3起超规模、超标准的进行了纠正。三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爱心谈话提醒制度,对群众信访举报的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借机敛财问题,及时给予提醒和警戒。
(5)针对防止“电子礼品”、微信红包、公款私送等“四风新病”发生以及群众担心“四风”反弹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制发了整治收红包及购物卡、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奢侈浪费等专项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建立了周报告、月通报制度,有效防止了“四风”问题反弹。二是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中组织开展了会员卡清理工作,8897名党员领导干部“零持有”报告,近千名县级领导干部签订了以“十带头、十做到”为主要内容的承诺书。三是针对“四风”由公开转向隐蔽、由明转暗的新特点,及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明作风纪律规定有关要求的通知》,进一步提醒打招呼。同时,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既抓顶风现行、又抓转暗歪风,共开展专项督查86批次,抽查机关单位468家,暗访酒店、娱乐等营业场所272家,查处各类问题502个,给予党政纪处分72人,充分发挥了警示震慑作用,保持了严抓严管、持续加强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三、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干部选拔任用方面
1.关于落实民主集中制方面的问题
针对市、县(区)在“三重一大”决策上不同程度存在调研论证不深入、听取意见不充分;有的一把手调动副职积极性不够、有的副职主观能动性发挥不足;个别领导干部将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割裂对立起来,全局观念和一盘棋思想不强,强调自己工作重要性的多,接受别人意见建议少等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制度。完善重大决策咨询、论证、听证等配套制度,决策之前充分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切实提高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水平。市、县(区)党委严格审核常委会会议议题,未经分管常委研究并形成成熟意见的议题,不提交常委会讨论,不在会上搞临时动议,主要领导坚持“末位表态”。健全和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重大问题必须提交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二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县以上党的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会前按照《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广泛深入开展谈心交心活动,会上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严肃整改存在问题,着力营造了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相统一,“一把手”带头发扬民主、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良好工作局面。三是认真贯彻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严格执行市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办法》,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农村、社区、企业、社会组织中建立了联系点,定期联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困难群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确保重大决策符合平凉实际、符合群众意愿、顺应发展要求。
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问题
(1)针对干部考察重程序、缺深入,存在“带病提拔”的隐患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干部考察人员库。在市直机关筛选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干部工作的干部,分正县级、副县级和科级三个层次,建立了由75名人员组成的干部考察人员库。每次考察前,根据工作需要组建考察组,由县级干部担任组长,每组2名以上成员,并注意考察组成员籍贯、经历的搭配和回避,确保考察结果客观实在。二是改进干部考察方式。制定《平凉市市管干部任免流程》和《市管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和考察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市管干部任免步骤和工作程序。对拟提拔任职和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的,进行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对平职转任重要职务的,进行组织考察。推荐分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考察分面上考察和延伸考察,确保考察的真实性和全面性。三是完善考察工作资料。对考察材料形成作出明确详细的规定,个别谈话推荐做到谈话对象姓名职务、拟推荐对象姓名职务和推荐理由“三记清”,个别谈话考察做到谈话对象姓名职务、是否同意提拔、主要特点、主要不足、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作风建设、廉洁自律和计划生育等“十记清”。对干部推荐考察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存查。四是强化综合分析研判。制定《市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资格审查办法》,对拟提拔任职、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平职转任重要职务的干部,听取纪检、检察、卫计、审计、信访等部门的意见,逐级审核把关。对有问题反映应当核查但尚未核查或正在核查的,不提交党委讨论决定,对有反映但不构成违纪的从严掌握。按照《市管干部档案任前审核细则》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办法(试行)》,对有关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不提拔任用。制定《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办法》、《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办法》,加强平时考核和考察,对干部的基本情况、德行表现、能力绩效、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评价考察对象。对干部任职公示期间收到的有关问题反映,按规定调查核实,没有查清之前,不办理任职手续,有效防止了考察失真失实和干部“带病提拔”。五是严格落实干部考察责任。根据《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办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进行全程纪实,严格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凡出现规定追责的情形,严肃追究考察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打招呼说情、拉选票、跑官要官;有的领导干部越位插手干部选拔任用、人事调动、纪检办案,反映比较强烈,指向也比较明确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在全市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打招呼说情、拉选票、跑官要官等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对说情、打招呼和插手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坚决抵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拉选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或者免职、降职,贿选的依纪依法处理;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建立了说情打招呼等违规问题行为登记制度,对打招呼说情、拉选票、跑官要官、领导干部插手人事调动问题进行登记建档,对涉及的有关人员重点监督。二是加强规范管理。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十严禁”和“五个一律”纪律要求,有效规范选人用人行为。认真落实《平凉市选拔任用县级领导干部初始提名办法(试行)》和《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办法》,把打招呼说情、跑官要官等行为与通过正常程序推荐干部、干部正常表达诉求区别开来,畅通了干部正常表达诉求的渠道。三是强化监督检查。构建12380电话、来信、来访、网站“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坚持和完善立项督查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选人用人问题,认真查核、严肃处理,共受理信访举报23件,已办结16件。认真执行县(区)党委干部选拔任用“月报季审”制度,共受理并批复报告事项21批次,因职数、职级、身份、年限等问题,提出暂缓任用或不予调整15人。四是建立倒查机制。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组织开展了“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倒查工作,责成有关县(区)和单位对2013年以来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的科级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了集中倒查。
3.关于执行人事纪律方面的问题
针对违反人事纪律,不经正规录用搞“空中飞人”,规避审批程序、滥用权力调人,弄虚作假进人及干部“走读”、“吃空饷”等方面反映较为突出,有的仍在顶风违纪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依法依规考录。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机关和事业单位按照发布招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与体检、公示审批等程序,公开考录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规范完善了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办法和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安置办法,严把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入口关,从制度层面有效杜绝非正规录用、搞“空中飞人”现象。二是完善选调制度。研究制定了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从基层选调工作人员办法和解决交流干部夫妻两地分居干部调动办法,建立了跨县(区)调动干部向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制度,切实规范选人调人工作。三是严格审查把关。从严审核编制,严格落实编制使用申报制度,实行无空编单位不启动进人程序,把好干部人事调动初始关。从严审查档案,严格执行干部档案审核制度,对拟调入干部的“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由原单位、调入单位、组织人社部门三级审核,把好基本信息审查关。从严进行审批,坚持上会前全面复核审查,对程序不全、资料不齐、信息不准、公示反映查实有影响调动问题的,一律不予审批,把好人事调动决定关。四是强化岗位管理。推行编制实名制管理,全面核清底数,实现了编制人数、实际配备人员与财政供养人员一一对应。建立组织、编制、人社和财政部门定期抽查和检查制度,对管理权限内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在岗履职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暗访和检查,严肃了组织人事纪律和工作纪律。五是严肃责任追究。建立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经正规录用搞“空中飞人”、弄虚作假进人以及干部“走读”、“吃空饷”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该辞退的坚决辞退,该追回工资待遇的坚决追回,该纪律处分的坚决落实纪律处分;对负有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的相关人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给予纪律处分,并调整出干部人事管理岗位。全市查处“吃空饷”人员44人。
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我们将按照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继续抓好整改,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强化整改成果运用,逐步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性体制,促进全市广大干部廉洁从政,促进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单位:平凉市委督查室;电话:0933-8251389;邮政信箱:平凉市崆峒区红旗街113号;电子邮箱:plswdcs@163.com。
中共平凉市委
201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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