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修订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等三个办法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机关经费管理,金昌市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测算标准和反复讨论修改完善的基础上,修订出台了《金昌市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金昌市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金昌市市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目前,三个办法已经金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施行。
三个管理办法重点在经费定额标准、范围,公务活动和会议培训审批,报销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一是提高定额标准。根据金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既能包住、又要打紧的原则,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开支标准适当提高,特别是对差旅费住宿标准做了详细规范,原标准对住宿分类仅以省内、省外做了简单划分,新标准将全国按照各地物价及经济发展水平划分了四个类别,更易操作,也更加切合实际,伙食补助和市内交通补助也增长了近一倍。定额标准的适当提高,既保证了正常的工作需要,又坚持倡导了勤俭节约;二是加强审批管理。党政机关应建立健全公务出差、会议、培训审批制度,出差应当按规定报经单位领导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未经批准不得报销差旅费;要从严控制会议、培训的组织规模、次数、天数等,不按规定审批的一律不予报销列支,坚决杜绝浪费;三是严肃报销管理。各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会议费及培训费,严格执行报销范围、标准及内容,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四是严格监督问责。严把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关口,严禁无明确目的一般性学习考察和变相旅游,对违反规定虚报冒领、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宴请、借培训名义公款旅游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此次修订印发的三个管理办法,是金昌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重要成果,将有效解决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标准偏低,执行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对于促进市级部门规范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将起到积极作用。
(供稿 夏兰霞 编辑 马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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