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部门采取措施坚决纠正“两节”期间“四风”问题(二)
张掖:下发《通知》要求务实节俭过“两节”
日前,张掖市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认真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务实节俭文明过节,确保全市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通知》强调,要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各县区、各部门和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规定,严格财经纪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和经营性文艺晚会,不得以各种理由和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的要求,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军属及企业困难职工等活动。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八项要求,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等,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
庆阳:“六个不准”预防“双节腐败”
元旦、春节来临之际,为了营造勤俭文明过节新常态,杜绝“双节腐败”,庆阳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了《关于重申元旦春节期间各项纪律规定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六个不准”的纪律规定。
“六个不准”:即不准公款拜年送礼。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花卉、烟酒、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衔接项目、汇报工作时公款送礼(包括土特产);严禁收受他人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不准突击花钱。严禁年终突击花钱;严禁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实物和各类代币购物券;严禁用公款支付各种娱乐性消费。不准公款宴请。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接待;严禁接受下级单位或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向下级单位或服务对象转嫁、摊派、报销各种费用。不准参与赌博。严禁党员干部开设赌场、聚众赌博、抽头分利;严禁党员干部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以及其他便利条件;严禁党员干部组织和参与打麻将、玩扑克牌等各类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不准公车私用。严禁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严禁党员干部无证驾车、酒后开车;严禁公车私用。不准铺张浪费。严禁超规格、超标准安排公务接待;严禁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或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严禁召开无明确目的又无实质内容的会议或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严禁开展无明确公务目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重复性考察等差旅活动。
省民政厅:严明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各项纪律要求
12月29日上午,省民政厅召开机关纪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央、省委关于“两节”期间有关规定要求,传达了中央纪委关于7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并对厅系统“两节”期间严明各项纪律提出要求。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窦原坪主持会议,厅机关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和直属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
会议要求,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厅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倡导和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节。严明纪律要求,做到令行禁止。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购物卡等;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使用公车,除应急、救灾和值班等特殊需要外,厅系统所有公务车辆一律封存停放,杜绝公车私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利用升学宴、百日宴、乔迁宴等借机敛财,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发挥民政职能,保障群众生活。军休单位要认真落实军休人员“两个待遇”政策,搞好节日走访慰问活动;救灾部门要根据灾害程度及时安排核拨全省冬令春荒等资金,确保群众生产生活不出问题;优抚、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福利事业等部门要做好困难优抚对象、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家庭、流浪乞讨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开展好对低保边缘户、因病致贫户、流动困难群众等的临时救助。各部门各单位的党组织、工会组织要按照务实节俭的要求,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困难职工以及老党员、老干部等活动。靠实主体责任,强化执纪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范围内责任、集体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提要求、明政策、严管理,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廉洁的节日新风,努力革除铺张、奢侈、庸俗的陋俗积弊,抓好各项禁令的贯彻落实。驻厅纪检组监察室将通过主动检查、设立举报电话、开通网络举报、受理来信来访等形式,加强执纪监督,及时发现、受理和查处问题,对违规违纪问题一律零容忍、严惩戒,不留情面、不搞例外。
驻省民政厅纪检组还公布了举报电话(0931—8790255)和网络举报信箱(253143409@qq.com)。
张家川:整肃纪律严要求 风清气正过“两节”
元旦、春节临近之际,张家川县纪委下发《关于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廉洁自律工作的通知》,重申党的各项纪律要求。并通过公开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的方式,加强了节日期间党员干部违反八项规定情况的监督举报受理工作,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度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
通知指出,要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与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有机结合起来,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坚决态度,深入推进“四风”整治和作风建设。要开展好走访慰问工作,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加强对惠农资金和救灾财物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款物按时足额发放。着力做好信访工作,妥善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禁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发生。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全县各级纪检组织要采取有效措施,早打招呼、早敲警钟,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大力弘扬新风正气,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积极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氛围。
通知强调,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与加强“两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结合起来,深刻认识节日期间抓好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作风,弛而不息纠“四风”,切实做到令行禁止:(1)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2)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3)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4)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5)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6)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7)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8)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9)严禁公车私用;(10)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通知要求,要严格履行监督职责,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两节”期间县纪委将组成3个督查组,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抽查的形式,重点加强对各乡镇、各单位用公款购买贺卡、年货节礼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干部职工遵守工作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对节日期间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既要对违规当事人严肃查处,也要严肃追究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织的监督责任。
崇信:“四把钥匙”锁紧廉洁过节“安全锁”
在元旦、春节这两个重要节点来临之际,崇信县纪委采取四项有力措施,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坚决纠正“四风”,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的党员干部,锁紧节日“廉洁”锁,积极营造文明祥和廉洁的节日氛围。
加强教育,深入学习。节前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园区)、各部门认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厉行勤俭节约和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树立廉洁过节、勤俭过节、健康过节的新观念,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丰富载体,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报纸、网络、手机等媒介的作用,建立廉政提醒机制,在节前、节日期间将向全县领导干部发送廉洁过节温馨提醒短信;在廉政微博不定期发布警示教育和廉洁规定,起到“一条廉政短信,温馨提示一个人,教育引导一大片”的良好效果,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强化检查,严肃作风。一是对县区各大超市、烟酒行、土特产商店等进行明察暗访,严查违规购买节礼的行为。二是检查节前公车封存情况,对各单位封存地点、封存车牌等情况进行检查,避免公车私用现象发生。三是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和网上举报平台等,建立覆盖面广、举报方便的“四位一体”举报工作网络,畅通监督举报渠道。
秉公执纪,严格问责。成立专项督查组,及时开展监督检查,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变换花样收送节礼的顶风违纪者,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不管涉及到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同时,加大公开曝光力度,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节后公开曝光,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形成震慑,用严肃的惩处,狠刹不正之风,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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