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区委突出“五个针对”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省、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出台后,城关区委按照图表式分责、链条式传导、网格式覆盖、倒逼式追责的工作思路,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干部队伍管理、廉政风险教育、干部作风建设、节日期间防范等关键领域,及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健全完善制度办法,切实增强履行党委主体责任的政治自觉,坚决贯彻省、市委的各项部署要求。
一是针对重大项目多、重点工作任务重的实际,制定出台了《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问效问廉问责暂行办法》,明确提出了问效的9种情形、问廉的9种情形和问责的4项规定,对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在建项目和政府投资50万元的各类项目,以及全区各项重点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调查了解等方式,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置各类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二是针对干部人数多、省市关注度高的实际,研究出台了《城关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办法》,采取个人推荐、组织推荐、会议推荐3种方式,通过领导举荐、个人自荐、党组织推荐、组织部门推荐4个渠道,真正把群众公认、实绩突出、品德优良的干部推荐选拔上来。同时,按照“谁提名、谁负责”的原则,提名人对提名推荐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对人情提名、许诺提名、贿赂拉票提名等造成影响的,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初始提名制度的推行,从源头上规范了选人用人行为,扩大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
三是针对干部作风庸、懒、散、慢和为官不为、不敢担当的问题,制定出台了阶段性重点工作末位问责办法和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人员监督检查办法,对工作落实不力、办事效率低下、工作作风漂浮等23类问题,采取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岗位调整、责令辞职等10项措施,进行问责处理,并通过排查、执行、评价、完善等4个环节,实行循环管理。今年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600余次,受理机关作风与行政效能投诉117件,对28家单位、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对9家单位领导班子进行了诫勉谈话,免职16人,发挥了较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四是针对干部节假日期间腐败问题和违反八项规定情况易发多发的实际,与全区各主要领导干部签订了节假日廉洁自律承诺书。各级领导干部承诺严格遵守中央和省市区委作风改进各项规定,不搞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不以节日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助,同时区纪委、监察局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检查等方式,加强对重大节假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有效防止“节日病”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的发生。
五是针对广大党员干部对廉洁自律工作认识不足的问题,设立了“城关区廉政大讲堂”,每月开展一次廉政知识讲座,同时通过配发廉政书籍、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电教片、任前廉政法规考试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教育引导各级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今年以来,开展警示教育100余场次,接受教育人数达2600多人次。
(编辑 马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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