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纪委发出通知严防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
为巩固和深化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作风纪律规定成果,严防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天水市纪委日前发出《关于严禁在中秋国庆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严格遵守“九个严禁”:严禁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酒、花卉等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相互宴请;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卡和代金券;严禁出入各类私人会所;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收受或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等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赌博和搞各类封建迷信活动。
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反复性,坚持把解决作风问题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把坚决刹住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对违规违纪问题严抓严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执纪监督力度,聚焦突出问题,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不收敛、不收手的典型问题,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问题严重的县区和部门,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既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又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既严肃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又严肃追究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责任,以持续增强震慑力,确保中秋、国庆期间风清气正。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中秋节、国庆节期间执纪监督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作风建设工作进展和成效,及时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曝光查处的典型问题。充分发挥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作用,畅通媒体监督举报渠道,支持群众举报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精神的行为,及时公布处理结果,回应社会关切。各新闻媒体要充分利用重点栏目、版面和专题专栏,加大宣传力度,释放执纪必严的信号,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律意识,自觉落实作风纪律规定精神。同时,市纪委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在天水纪检监察网上开设举报窗口,专门受理中秋国庆期间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典型问题。
(编辑 马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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