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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 促进勤政廉政

古浪县委书记 李万岳
来源:甘肃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4-08-19 09:24 分享

 

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作出“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的重大决策,着力构建和实施“3783”主体责任体系,为我们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出了明确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作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县委切实增强政治自觉,着眼做到“六个强化”,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环境,为全县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靠实工作责任。年初对全县2014年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常委会5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县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听取纪委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部署重点工作任务,批办信访举报、督办重要案件;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制定了《中共古浪县委关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县委和县委主要部门,县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县政协党组的主体责任和县纪委的监督责任。召开县委十三届十七次全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市委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听取和讨论了县委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古浪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细化形成了“4883”主体责任体系。

二是强化压力传导,完善责任链条。县委书记约谈了乡镇、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3名乡镇党委书记和3名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向县委全委会、县纪委全会作了述纪述责述廉述作风报告,并接受评议测评,层层传达责任、传导压力、传递警示,切实解决了基层对党风廉政建设不愿抓、不敢抓、不会抓的问题。县委常委会讨论审定了《古浪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意见》、《2014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了“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制定印发了《古浪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古浪县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考核细则》,形成了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完整链条。近期对各乡镇、部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和从严从实要求,及时发现问题,跟踪督促落实,使各级各部门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

三是强化源头防治,推进风险防控。始终把源头防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任务来抓,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去年开展了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六个一”系统活动,今年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各部门召开警示教育会议150多场次,组织收看警示教育专题片300多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4300多人。探索推行了廉政风险防控“三早三卡”工作机制,发放黄色提醒卡371张、橙色警示卡80张、红色纠错卡7张,对党员干部作风和廉洁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情节轻微的违纪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建成全县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和“12345”便民服务平台,并延伸到5个社区,将各类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系统办理,实现了电子监察常态化。 落实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经济责任审计、党政正职不具体分管人事、财务、招投标制度,完善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惠农政策落实责任追究、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方面的制度规定,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四是强化正风肃纪,开展专项整治。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委、市委“双十条”规定,制定出台了具体的监督检查办法。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明察暗访常态化,加强对党员干部纪律作风的监督检查。“八项规定”颁布实施以来,严肃查处并通报了接受下属宴请、用公款发放福利、加班补助、电话费等4起违纪违规案件,对12名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今年,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力量开展了项目实施、强农惠民支企资金落实、财经纪律、信访问题化解等“四项专项整治”行动,立查违纪违规案件17件,实施责任追究29人,协调解决拖欠农民制种款75万元,追讨拖欠农民工工资293万元,纠改资金发放不及时、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惠农政策落实方面的问题28个,退出城乡低保1177户。强力实施效能问责,受理并办结“12345”投诉举报35件,对13个单位、18名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

五是强化职能发挥,推动“三转”落实。县委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积极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三转”,对县纪委监察局参加的议事机构进行了两轮调整,退出88个议事协调机构,只参加12个议事协调机构,不再参与政府职能部门对业务工作的监督检查。调整规范了县乡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工作分工,只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主业主责进一步聚焦。面向乡镇、县直部门组建片区纪工委4个, 为县纪委增设了2个职能科室,参与执纪监督的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占总数的82%。全县20个乡镇(街道)设立了监察室,252个行政村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基层纪检监督网络进一步延伸。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打铁自身硬”,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签订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承诺书,认真开展“能力提升”行动,强化教育培训和实践煅炼,履职能力明显提高。

六是强化案件查处,严厉惩治腐败。县委旗帜鲜明惩治腐败,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腐败案件。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完善办案机制,持续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严肃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失职渎职、违反财经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今年1-7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25件,同比增长89.4%;初核违纪线索101件(初信初访103件),同比增长80.4%;立查28件,同比增长180%;给予党政纪处分46人,同比增长142%;移送司法机关1件1人,组织处理38人,收缴违纪资金8.06万元,澄清不实举报34件。

下一步,县委将按照省委“两手抓两手硬、双促进双落实”的总体要求,坚持图表式分责、链条式传导、网络式覆盖、倒逼式追责,以主体责任的落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一是坚持示范引领,切实树立落实主体责任的标杆。从县委常委班子及成员做起,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不称职的理念,坚持把反腐倡廉与改革发展稳定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努力把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自己要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牢记使命、摆正位置,管好自己,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既要管事又要管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双十条”规定,认真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不越底线,不碰红线,在务实作为中体现责任担当,在示范引领中推进落实。

二是层层传导压力,让各级党组织把责任扛在肩上。通过细化任务分解、从严检查考核、强化结果运用等方式,把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传达到位,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逐级落实的完整链条;通过约谈、提醒谈话、诫勉谈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案双查”责任追究机制等途径,及时有效地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压力传导到位,形成县委统一部署、各级积极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剖析通报县内典型腐败案件、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赴监狱接受现身说法等形式,把拒腐防变、廉洁从政的警示传递到位,形成自我警醒、自我约束、自我净化的教育震慑作用。

三是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要坚持把遏制腐败蔓延作为重要任务,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办腐败案件。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统一领导,完善反腐败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执纪执法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密切配合与协作,形成案件线索信息共享、办案力量统一调配、办案手段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增强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要紧盯权力和资源集中的重点领域,紧盯巡查组反馈线索、重要审计线索、信访举报线索,严肃查处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和发生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正确处理惩处与保护的关系,支持和鼓励党员干部开拓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是强化正风肃纪,坚决贯彻执行各项纪律规定。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双十条”规定,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明察暗访常态化,坚持不懈抓好各项规定的落实,坚决查处违反作风规定的行为。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以典型案件的曝光处理,攻克作风顽疾。结合效能风暴行动,坚决查处“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干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门好进、话好说、脸好看、但事不办”、“不吃不喝也不干”等行为,彻底铲除“贪假懒庸”等作风顽疾。

五是积极推进“三转”,全力支持纪委履行主责主业。继续坚定不移地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集中力量抓好监督执纪问责。对“三转”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形转实不转的,对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进行约谈,必要时追究责任。从干部配备、工作经费、办公办案设备等方面重点给予保障。按照“打铁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从严查处,着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六是不断完善机制,切实推进责任落实经常化。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压力传导、履责报告、联系群众和考核考评机制,完善图表分责、签字背书、约谈、谈话提醒、年度报告、专项报告、联系信访群众、联系社会各界、检查考核、督导检查和社会评价等工作制度,为落实主体责任提供制度保障。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制度,对发生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问题的乡镇、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倒查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纪委的监督责任,使主体责任的落实与干部业绩“硬挂钩”,实现责任落实“真兑现”。(武威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