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两个责任”
来源:平凉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4-08-08 15:06
分享
近日,灵台县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通知》,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对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提出了“把五关、防五风”的具体要求,即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关、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把好群众利益保障关,坚决防止损害群众利益的不良之风;把好权力制约监督关,坚决防止权力运行中的不廉之风;把好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关,坚决防止执纪执法中的不严之风;把好廉洁从政表率关,坚决防止自我约束方面的不硬之风。对全县各级纪检组织安排了“五个监督问责”的具体任务,在案件查办中切实做到“五个必查”,即有信必查、有访必查、有网络舆情必查、有上级转办必查、有领导批示必查。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要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和制度建设,使领导干部不想腐、不能腐。在严格落实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纪检监察工作以外的其他业务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纪检监察专干必须专职专责。
(供稿 曹喜斌 编辑 马翔)
努力搜索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