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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落实途径

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 刘维忠
来源:甘肃廉政网    发布时间:2014-08-06 14:49 分享

 

 十八大以来,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创新履职方式,强化落实途径,切实扛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一、通过“签字背书”,逐级逐层传导主体责任

一是党组、党委紧抓党风廉政建设“不松手”。年初,召开了全省卫生计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委党组要求系统各单位党委必须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问责。之后,又召开处长以上干部参加的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讨论党组如何承担起主体责任。通过学习使党组一班人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党委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有了更清醒的认识。明确了党组和直属单位党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主体责任,做到“既挂帅又出征”,班长 “不甩手”,班子成员在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上“不缩手”,提出了卫生计生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五项主体责任,即:把好选人用人关,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部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作廉洁从政的表率。

二是签定“一岗双责”责任书。委党组制定了《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并分别由委党组书记、主任与副主任;副主任与分管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签字。“一岗双责”责任书明确了党组、党委、委领导班子成员和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强化了责任追究,对凡因不抓不管而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分管领导、纪检组长和纪委书记的责任。近两年,党组对考核结果为“差”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发生党风廉政问题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严格问责、严肃处理,已对4个直属单位的主要领导作了免职处理。

三是委党组对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实行目标管理,制定了《省卫生计生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逐项分解细化,把各项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年底,由纪检、监察、机关党委、人事部门按各项指标进行考核评估,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通过“六抓”,推进主体责任的落实

一是抓制度的落实。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规定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党组(党委)、行政班子会议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并形成会议纪要。党组对班子严格监管,明文规定职工不准给领导送礼,并多次在干部职工大会上明确告知。所有提拔使用的干部都采取票决制的办法,经党组成员无记名投票表决。在卫生计生行政资金管理和审批工作中,明确一把手不分管财务、基本建设和招标采购工作,全部由副职分管,充分发挥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重大资金和项目集体民主决策制度,规范招标采购行为。省卫生计生委及直属单位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卫生专项资金分配全部通过委务会集体讨论决定。据掌握,近三年中央和省财政对甘肃卫生事业投入达200多亿元,没有出现问题,保证了干部和资金的安全。

二是抓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以《廉政准则》为核心,结合卫生行业特点,坚持开展了“一月一警示”教育活动,要求委机关及各医疗卫生单位每月必须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

三是抓早预防、早纠正。党组建立了“三项廉政风险谈话”制度。针对日常监督检查、离任审计以及信访举报、查办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对党员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和廉政谈话,敦促其遵纪守规。要求分管委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认真履行告诫提醒职责,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和廉洁从政、依法行政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告诫,进行必要的批评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今年以来,党组书记对29名新任处长进行了任前集体廉政谈话;对在信访举报和查办案件中发现问题的1名地厅级干部、5名县处级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

四是抓医疗卫生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通过“制度、科技、公开”手段,在医疗卫生系统大力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将医院内部权力全部进行了梳理,分为带有行政特点的职务权力和带有行业特点的职业权力两大类,采取制度同步修订、流程同步设计、软件同步研发、防控同步跟进的“四同步”措施,研制了“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预警防范与监控”软件和“防统方”软件,建立了覆盖医院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电子监控制约系统。

五是抓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院重复计费、乱收费问题,在全省医疗机构开展了乱收费集中整治工作,组织对48所省、市、县级医院进行了医疗收费专项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自立项目、分解项目和自行调整收费标准等多收费、乱收费、重复计费行为,处理了一批违规违纪人员,诫勉谈话138人次,通报批评24个科室,47名医务人员受到处分处罚,对责任人罚款41.77万元,对6家省级医院院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制定了《甘肃省公立医院乱收费、重复计费监督与处罚办法》。

六是抓案件查办。加大了对违反党纪政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震慑作用。去年严肃查办了一起大办婚宴收取礼金案件和一起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的违纪案件,对两人作出免职等组织处理。针对婚丧喜庆容易发生的问题,制定下发了《省卫生厅系统关于规范婚丧喜庆有关事宜的通知》,并将两起违纪问题通报全省系统,对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还严肃查办了直属单位的其它9起违纪违规案件。

我们还创造性地开展了对医生的“四个排队”和医疗机构的“八个排队”找准了反腐倡廉工作与卫生医疗业务工作的结合点,较好地解决了党风廉政、反腐纠风与医疗卫生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11年、2012年、2013年,连续三年,甘肃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平均住院费和平均门诊费用是除西藏外全国最低的,基本上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

三、通过抓实抓细,坚守责任担当

省委十二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下一步,将围绕学习贯彻《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和“3783”主体责任体系,持续加力,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的意识,决不能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一是制定省卫生计生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和责任追究细则,明确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各部门和纪委(纪检组)的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二是制定省卫生计生委进一步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强化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三是制定省卫生计生系统纪委履行监督职责实施办法,加强和改进纪委履职方式和途径。(省卫生计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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