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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台县试行联审联考机制评价“一把手”履职情况

来源:平凉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3-12-09 17:58 分享

为促使“一把手”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范用权,今年以来,灵台县纪检、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联合,集中对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任期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经济责任履行和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的审计考核。

经济责任“联审”。由审计、财政部门联合对审计对象任期内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财经法规情况,完成经济发展规划(指标)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的程序和主要成效,财务收支情况,遵守财经纪律等情况进行审计审查,依据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作出综合性评价,对发现问题进行责任界定。

工作实绩“联考”。由纪检、组织部门通过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个别谈话、走访调查、量化分析等方法,对审计对象任期内经济社会发展、业务工作、项目建设、创新性工作、党建、党风廉政等工作实绩以及领导干部本人收入、房产、投资、遵纪守法等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考察考核,作出定性评价。

“七类责任”分类评价。结合领导干部岗位特点和职责分工,区分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责任、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责任、政策贯彻执行责任、财政财务管理责任、管理监督责任、廉洁自律责任和其他经济责任等七类履职责任,分别制定相应的评价指标和标准,分类进行评估评价,做到权、责、评相统一。

“三个结合”综合运用。将联审联考结果与干部的选拔任用相结合,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依据之一,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与领导干部廉政建设相结合,作为教育、监督、惩处干部和查办案件的重要依据,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与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对信访举报较多、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进行重点联审联考,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供稿 李玉龙  编辑 马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