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察厅牵头对全省“3341”项目工程开展督查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由省纪委监察厅牵头,会同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发展改革委、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等部门组成5个督查组,由各部门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带队,抽调29名工作人员,于9月中旬至10月初,通过实地检查项目、听取工作汇报、查阅项目资料、组织人员座谈、开展专题调研等方式,对全省“3341”项目工程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王建太带领第一督查组,对天水市、平凉市和庆阳市进行了督查。
这次“3341”项目工程进展情况督查,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紧密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着力改进督查方式,督查组不干扰地方正常工作,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给地方领导添麻烦,轻车简从,直接深入施工现场看形象进度,查项目档案,听企业意见。督查组不让地方事先准备督查点,而是从观摩项目、省列重大项目和动态数据库中随机抽取了176个项目进行督查;督查组把督查的重点放在发现问题和督促整改上,现场指出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落实,其他问题及时向市州进行了反馈,要求限期进行整改落实。同时,为了解决基层反映的检查考核多的问题,将招商引资、循环经济、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等督查任务一同纳入此次督查内容,解决了多头督查、重复督查等问题,督查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根据督查情况看,全省“3341”项目工程呈现出6个方面的鲜明特点:一是争先恐后抓项目的局面已经形成;二是重大项目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三是产业园区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四是招商引资项目落实情况进展良好;五是循环经济呈现较好发展势头;六是生态建设项目谋划的积极性明显增强。
在督查中发现了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对“3341”项目工程的理解认识不到位。有些地方对“3341”项目工程的战略意义认识不清,没有把“3341”项目工程作为促进本地经济发展的战略平台,缺少结合地方实际的有力举措,推动“3341”项目工程创新发展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不够健全,有的首位产业和富民产业缺乏项目支撑。二是投资结构需要进一步优化。有的地方承接产业梯度转移能力较弱,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产出效益好的大项目较少。富民产业和农业产业化项目不多,个别项目持续性不强,投资效益偏低。三是融资难仍是制约项目建设的瓶颈之一。部分企业建设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融资渠道不畅,建设资金不能保证,致使项目进展较慢。特别是一些签约的超百亿元投资的重大项目,项目本身融资难,又受到融资体制机制不完善影响,致使融资问题难以解决,影响项目实际落地。四是项目发展不平衡。项目落地数量、项目进度、资金到位情况地区之间不平衡,地区内部各县区之间不平衡。五是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不规范。有些地方存在将不够起报点的小项目进行打捆报送,有的将大项目进行人为拆分,重复统计投资数据。同时,有的项目存在没有进入统计部门数据库,有的存在少报投资进度的问题。在随机抽取的176个项目中,督查发现39个项目存在前期手续不完备、建设进度缓慢、建设超概算、资金不到位、管理不规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不规范等方面的64个具体问题,督查组还现场指出了23个项目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督查组在开展督查的同时,认真听取、广泛征求各地意见建议,通过梳理归纳,向有关方面提出了5条意见建议。
(编辑 温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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