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首 页廉政新闻要闻要论 》正文

甘肃岷县纪委制定四项措施严明抗震救灾工作纪律

来源:省纪委    发布时间:2013-07-22 17:53 分享

定西市岷县发生6.6级地震后,岷县纪委监察局立即成立了“7·22”抗震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并从四个方面严明抗震救灾工作纪律。

一是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把抗震救灾工作作为当前的中心任务,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抗震救灾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抗震救灾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值班工作,果断采取各种必要的应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加大抗震工作和救灾物资资金的投入,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

二是严格遵守组织纪律。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坚决服从县委、县政府和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指挥调度,确保政令畅通;各级领导干部要带领和团结广大干部群众,全力投入到抗震救灾工作中去,组织干部深入灾区,深入一线,靠前指挥,解决抗灾抢险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县委、县政府关于抗震救灾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严肃查处不执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和不服从调度指挥的行为;加强抗震救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预防工作和抗震救灾工作扎实有序高效进行,在抗震救灾期间,决不允许出现擅离职守、脱岗离岗的行为;加强灾后重建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是严肃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在抗震救灾中,对组织不力、责任制不落实,贻误抢险救灾时机,致使群众未能及时安全转移造成伤亡事故,或者未采取有效措施发生重大灾情等严重后果的;工作严重不负责任,擅离职守、推诿搪塞,引发矛盾激化,发生群体性以及严重社会治安事件的;对抗震救灾各类物资资金监管不力,发生侵占、私分、截留、挪用等问题的;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地方排查、整改不到位,造成人员伤亡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在发放救灾款物中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的;对灾情迟报、漏报、瞒报、虚报,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社会影响等行为,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编辑 魏永国)